Sunday, February 15, 2009

情人節, 我沒有情人。

反而選擇跟友到赤柱軍人墳場, 一個被認為是浪漫的拍拖勝地拍照。 那裡一片青草地, 是雀鳥棲息休憩的好地方。然而, 那亦是埋葬幾百具無名英雄的墓地。

我坐在墓碑前, 讀著一句又一句留給摰愛的話, 看著一朶又一朶小小的太陽菊花, 聽著鳥兒輕聲的哼歌。沒想到, 這天竟有不少情侶到來拍照, 有的拿著鬱金香花束, 在憩靜的環境下談談情, 說說愛。到底那會是怎樣的感覺呢? 實在想像不了, 大概熱戀中的愛侶在那裡都甜甜蜜蜜。墳場?管他的。

晚上, 跟友晚飯…只選了在阿士厘道非常之不浪漫的新加坡餐廳, 點了一個很不浪漫的海南雞飯加上肉骨茶。這晚, 我沒有跟任何人到任何一家浪漫餐廳品嚐情人節燭光晚餐, 只是淡淡的渡過了這一晚。

飯後, 如常跟友到海旁散步聊天, 就像平日那樣說說這個, 又說說那個。我說︰「我不敢。」友說︰「自妳信了基督教以來, 整個人改變了很多, 不論性格或是價值觀, 就沒有了以往的慾望, 似是不斷壓抑自己。」我說︰「沒有對於慾望的追求。那是既痛苦又無止境的問號, 也令人很害怕失去。但, 我並沒有壓抑…那份追求就是這樣簡單的消。失。了。」我不是變了聖人, 只是再不想任性地追求一些令人痛苦的, 令人失去自我的, 所謂「愛」。

我也分不清楚那到底是什麼感覺, 是「愛」嗎?我懷疑, 不敢想也不敢問。

友說︰「妳逃避。」
我說︰「我…」

想起那天任性的我, 義無反顧的看守著那段不知道算不算是愛情的愛情, 那個永遠也沒有答案的問題。友說︰「妳是可以遊走於兩個極端的人。」我說︰「就是因為這樣, 在我走上自毀的路之前, 決意放下迷戀任性的自我, 回歸正常女生應該走的路。」

至少, 我認為這是一條正常的路。

到底那是愛情還是迷戀?我想…我跟友都被苦戀所吸引, 或許在愛與痛的糾纏之中, 想起曾經流血不止的傷痛, 才感覺自己原來還是懂得愛。這, 跟某些人在自殘(self-mutilation)的過程中自覺自身的存在那般, 都是令旁人無法理解的行為。

友說︰「妳變了很多。」
我說︰「是的, 我變得自由了。」

你, 又何嘗不是變了很多?我想。

2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吾之知己,知我者莫若你....或許有一天,在rational 或 irrational 之間,我與你會找到一個平衡點....既享受愛與痛只快感,能保有自愛之根基地。共勉之!

The Sweet Piscean said...

你說...要愛,先要不愛。
我說...放下,才會得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