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節, 我沒有情人。
反而選擇跟友到赤柱軍人墳場, 一個被認為是浪漫的拍拖勝地拍照。 那裡一片青草地, 是雀鳥棲息休憩的好地方。然而, 那亦是埋葬幾百具無名英雄的墓地。
我坐在墓碑前, 讀著一句又一句留給摰愛的話, 看著一朶又一朶小小的太陽菊花, 聽著鳥兒輕聲的哼歌。沒想到, 這天竟有不少情侶到來拍照, 有的拿著鬱金香花束, 在憩靜的環境下談談情, 說說愛。到底那會是怎樣的感覺呢? 實在想像不了, 大概熱戀中的愛侶在那裡都甜甜蜜蜜。墳場?管他的。
晚上, 跟友晚飯…只選了在阿士厘道非常之不浪漫的新加坡餐廳, 點了一個很不浪漫的海南雞飯加上肉骨茶。這晚, 我沒有跟任何人到任何一家浪漫餐廳品嚐情人節燭光晚餐, 只是淡淡的渡過了這一晚。
飯後, 如常跟友到海旁散步聊天, 就像平日那樣說說這個, 又說說那個。我說︰「我不敢。」友說︰「自妳信了基督教以來, 整個人改變了很多, 不論性格或是價值觀, 就沒有了以往的慾望, 似是不斷壓抑自己。」我說︰「沒有對於慾望的追求。那是既痛苦又無止境的問號, 也令人很害怕失去。但, 我並沒有壓抑…那份追求就是這樣簡單的消。失。了。」我不是變了聖人, 只是再不想任性地追求一些令人痛苦的, 令人失去自我的, 所謂「愛」。
我也分不清楚那到底是什麼感覺, 是「愛」嗎?我懷疑, 不敢想也不敢問。
友說︰「妳逃避。」
我說︰「我…」
想起那天任性的我, 義無反顧的看守著那段不知道算不算是愛情的愛情, 那個永遠也沒有答案的問題。友說︰「妳是可以遊走於兩個極端的人。」我說︰「就是因為這樣, 在我走上自毀的路之前, 決意放下迷戀任性的自我, 回歸正常女生應該走的路。」
至少, 我認為這是一條正常的路。
到底那是愛情還是迷戀?我想…我跟友都被苦戀所吸引, 或許在愛與痛的糾纏之中, 想起曾經流血不止的傷痛, 才感覺自己原來還是懂得愛。這, 跟某些人在自殘(self-mutilation)的過程中自覺自身的存在那般, 都是令旁人無法理解的行為。
友說︰「妳變了很多。」
我說︰「是的, 我變得自由了。」
你, 又何嘗不是變了很多?我想。
2 comments:
吾之知己,知我者莫若你....或許有一天,在rational 或 irrational 之間,我與你會找到一個平衡點....既享受愛與痛只快感,能保有自愛之根基地。共勉之!
你說...要愛,先要不愛。
我說...放下,才會得著。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