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May 3, 2009

我為何要信?從羅馬書說起...

這陣子, 查經生活跟自修的進度被藥物打擾了, 很多時候心神彷彿的, 似乎什麼也沒有心機。但我還是希望繼續了解 神的話語, 因為幾經艱辛找到了真理, 卻無法向任何人解說我所相信的一切, 那是相當的無力。

相信, 是我知道世界有一位創造我們的真神, 為我們做了不少的東西, 好讓我們知道祂的存在, 但人們總是找著不同的說法, 拒絕了解 神的旨意。

昨天, 讀了幾章羅馬書。羅馬書是由使徒保羅寫給當時在羅馬教會的一封信,內容集合他對基督教信仰,尤其在罪及救恩等問題的獨特見解。關於非基督徒時常存有的問題都有一點的啟示, 也希望跟大家分享。

1. 全能的 神
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1:20)

2. 人類的罪
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所以,神任憑他們逞著心裡的情慾行污穢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1:21-24) 因此,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神,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1:26-28) 他們雖知道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 (1:32)

3. 沒有義人 (因信稱義)
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 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 (3:10-12)平安的路,他們未曾知道; 他們眼中不怕神。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審判之下。 (3:17-19)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既是這樣,那裡能誇口呢?沒有可誇的了。(3:23-27)

4. 神的愛
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我們又藉著他,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並且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5:1-4) 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5:6-8)

我看到自己的罪性與渺小, 你們看到嗎?

1 comment:

米高 said...

thank you for your shar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