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une 16, 2008

錢, 都花在那兒?

努力工作為了賺錢, 可是賺錢又是為了什麼?我想…是為了糊口, 是為了快樂, 是為了興趣, 是為了滿足感, 還是為了增加選擇的自由?

有時候想節儉一點, 多剩一點錢, 可是錢剩下來又會不自覺地走進了消費的地方去消消氣。在我眼中, 錢花掉才有價值, 銀行戶口看到的只是數字, 東西買了回來感覺才是最實在的。不過, 錢是不能夠亂花 (當然, 偶爾「失手」也是人之常情, 但我會原諒自己的!^^), 讀書的時候很喜歡買名牌東西, 因為不想給別人看扁。現在呢…還是很喜歡花錢, 但都花在很實在的東西 (但, 這不代表買的東西會很便宜囉!)例如一切(我覺得是)的必需品︰即棄的隱形眼鏡, 日/夜美白/補濕面霜, 基本的化妝品(粉底 + 眉筆 + Concealer), 美白/補濕面膜, 平日上班穿的華衣, 周末穿的辣妹短裙與小背心, 打網球的球衣, 迷你音響組合, 不斷貶值(我卻以為會保值的)的股票, ipod nano, 去不完的旅行, 還有讀不完的書籍… …

星期六, 我(又)去了書店買書。(是的!上星期買了一本《貓娘貓糧》, 其實也算不上是一本書, 因為整本書都充斥著貓貓的照片, 雖然照片都是snapshot photos, 但卻很可愛很warm很美。) 這回我終於下定決心去買柏楊《醜陋的中國人》, 為什麼是「終於」?因為我其實還有很多本Time Magazine未讀, 也有一些投資的書籍被擱在一旁, 還有需要溫習的書籍, 攝影的書籍… …讀到一半的《生命中不能承受的輕》, 讀到三分一的The World is Flat和For One More Day和P.S. I Love You…

書, 永遠也不會覺得多, 只會覺得不夠時間。喜歡讀書是近年的事情, 因為沒有老師給我們的reading list, 也沒有了交功課的deadline, 總覺得自己很需要心靈食糧讓自己存活。除了柏楊的《醜陋的中國人》, 我還意外地買了中山美里的《我的16歲援交手記》, 這兩個晚上都沒有寫blog, 便是啃書已經讓我樂不可支了。

錢, 到底花在那兒?也許, 不太重要。最重要是別人跟我一樣喜歡讀書(當然是我喜歡文字, 別人卻喜歡圖文並茂(?))。在我心目中, 懂得閱讀樂趣的才是個有趣的男人。喜歡我的男人, 首要是必須喜歡文字。

3 comments:

Gavin said...

讀書和睇戲一樣, 不是要一氣呵成才好嗎? 你幹嗎開了那麼多本書, 卻本本都中場休息...? 一.一"

到返看時, 又記不得之前的, 結果又要由頭看起... 你的習慣還真的頗花時間呢...

The Man Who Loves Everton said...

but i think it is common to someone who like reading. especially to those who read slowly (i'm one of them).

indeed reading a book and going to cinema are two different things. it takes days to finish one book and during which you may fall in love with another. it is just so common. i have two towers of books beside my bed. i am in the middle of all of them.

i really don't think it's waste of time re-reading a book. one may find different meanings from a book and feel differently reading a book in different time.

The Sweet Piscean said...

或許每個人的閱讀習慣也不同, 我不喜歡強迫自己完成一本書, 因為強迫之下會有反效果的。這樣的閱讀很隨心,也是一種興趣, 並沒有既定的方法完成。

而且,有時讀另一本書也許會來一點點的新觀點。當然,我們總不會全部書也喜歡,有時會喜歡一個章節,有時會喜歡一個故事,喜歡的當然會讀得比較快。可是,那不代表我會局限自己閱讀的類別,因為讀書是為了滿足自己,不是為了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