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June 30, 2009

有錢, 什麼都好?

最近的新聞, 讀罷令人感慨。我也不想做一個窮人, 可是卻不想太有錢, 是的…不想太有錢。財迷心竅, 人也變得瘋狂, 什麼倫理、道德、專業操守、尊嚴、人格…全部, 是全部都可以放下…

錢, 真的萬能嗎? 一子錯, 滿盤皆落索… 難道他們沒有想過後果嗎?抑或錢的吸引力大得令他們貪得無厭, 甚至於連死…也不怕?

在香港, 有熱烘烘的話題…

「45%中學生:援交各取所需 4.6%稱或會援交 近半屬Band1生」香港性教育、研究及治療專業協會的一項調查發現,有45%受訪中學生認為援交是一種「互相利用、各取所需的社交生活」,而4.6%中學生更報稱自己可能參與援交,當中近半來自Band 1中學。一名曾參與援交的少女於中等家庭長大,就讀Band 1中學,但她在14歲時已開始參與援交,原因是「貪得意」和不抗拒男女親密關係,更認為「既然都要有關係,為什麼不收錢?」

為了錢… …學生覺得出賣性, 也沒有問題。

還有每一天, 風水陳在法庭上展示跟Nina的「愛」的照片, 「愛」的宣言, 公開兩人的「對話」,發展多邊性關係, 揭露以億元的酬金, 還有他覺得盛情難卻的一個華X集團主席位置, 為的就是很多很多的錢, 一句「老公公」加上「老公豬」, 天天讓香港市民見證他的皇牌極貪的四萬笑容。錢, 讓他天天說著婚外情的喜悅, 他的老婆是不是也可以看錢份上做到「隻眼開,隻眼閉」?

為了錢… ….陳生已經是無所不用其極, 人格, 道德, 倫理, 尊嚴…Who cares?

在美國, 還有一個世紀大騙案的馬多夫…

650億美元, 為時10年以上的世紀大騙案…馬多夫只是將新投資者注入的錢當利潤分給舊投資者,多年來相安無事, 就是一場金融海嘯,投資者要求贖回基金,馬多夫無力滿足客戶贖回的要求,騙局就被拆穿。再次證明人的貪婪是無止境的。曾任納斯達克證券市場主席,又曾當過美國證交會顧問,在華爾街勢力很大的馬多夫,權力與金錢會讓他滿足嗎? 世紀騙案的客戶名單有1.3萬間機構及個人,大行如瑞銀、美銀、法巴、花旗等亦榜上有名。

650億… 錢, 令人越陷越深,不能自拔。已經71歲的馬多夫, 囚他150年…有用嗎?

還有, 台灣一個阿扁…呼天搶地的喊冤…

到底要多少個教訓, 人才會醒?

「貪愛銀子的,不因得銀子知足;貪愛豐富的,也不因得利益知足。這也是虛空。」(傳道書五章10節)

Tuesday, June 23, 2009

女人嗜甜

女人, 始終都是女人。

再堅強的女人, 最大的弱點就是受不了密集式甜言蜜語的進攻。即使很明白信與不信不能共負一軛, 可以靠近一個溫暖的肩膀,感受 一點一滴的關愛, 在妳耳朵輕輕的許下一個又一個承諾, 即使可能是假的, 卻仍能夠打動人心, 就是一種「無論如何也不可以失去妳」的張力。

甜言蜜語, 可以說是最原始的求偶方式。當男人什麼也沒有的時間, 還剩下一張油嘴, 一開一合去說出許多讓女人酥軟的情話, 一吸一啜的把女人的話都收進肚子裡。女人, 始終都是女人, 理性的時候用腦思考, 可是思路被甜言蜜語打擾了, 決定卻變得優柔寡斷, 被男人牽動…其實是很吊詭的感覺。

何謂甜言蜜語?

就是那些永遠也不會厭的說話…女人喜歡聽男人說「我愛妳」,「妳好甜」,「妳好香」, 也喜歡男人把自己看成小女孩, 一句「傻妹」就已經值得幾億身家, 然而還有更高的層次「我要妳做我的女人」, 那是多麼原始多麼有力的一句話?像是一股強烈的力量要把女人吞噬一樣, 一種激烈的慾望想要把女人佔有。

男人與女人之間, 也許像偷窺狂遇上露體狂, 也像詹瑞文的最新舞台劇《港女發狂之港男發瘟》說的一個凹一個凸那樣, 一個很想被佔有而另一個很想去佔有…正因為這潛規則, 男人的甜言蜜語永遠有效, 對於一眾沒有口才的電車男, 唯有望女輕嘆。

女人嗜甜, 還可見於女人鍾愛甜點。Godiva/Royce Chocolate, Crème brûlée, Tiramisu, Crêpe Suzette, Belgium Waffles, Chocolate fondue, Homemade Cheesecake/ice cream, apple pie/tart, fruit dessert….想一想, 也覺得不得了。

就是因為甜, 女人失了魂, 管他是真是假, 總之也想試一試。

Thursday, June 18, 2009

精神層次

人說, 我是精神層次很豐富的一個女人。

到底是指什麼呢?也許是指我精神有問題(!), 也許是指我太多胡思亂想的時間, 總而言之, 我的精神層面一直存在太多的東西。這陣子都在整理電腦的舊檔案, 讀到我在2002年寫下的Online diary(當時還末流行寫blog), 不難想像那時我到底活在怎樣的境況中, 應該是思想極度混亂, 情緒被人嚴重的牽制著,彷彿那時我並非活在「人間」而是活在幻想空間之中想念一個根本沒有珍惜過我的男人。那時候好像有一首歌, 是容祖兒的《分身術》可以令人想像到那景況…

「怎麼我眼內 人人像你 人人是你 沿途萬里 完全被封鎖 前方街角尚有幾多個 徘徊著未散的靈魂在共我拍拖 你的分身 怎麼緊貼著我 到底真的假的經已混和 …」

精神層面的豐富, 也讓我對於非現實或超自然的事物感到興趣, 生死, 愛, 靈魂, 宗教, 堪虞等等東西都叫我投入不少時間。

然而, 我跟別人說著別那樣把心神放在肉體之上, 在精神層次的戀愛與慾望才叫人嚮往, 因為身體是會朽壞的, 精神卻是隨著年齡與生活經驗而變得豐富。人的身體除了高矮肥瘦,熄了燈也是差不多的觸感, 但精神上的接觸卻像一場極具挑戰性的對壘, 就像一個沒底的洞, 很想走進去看看到底是怎樣一回事, 可是人很狡詐, 一直口是心非, 似是而非的追逐著…

這樣的追逐, 也許就是吸引人的地方。有人問︰「為什麼不可以簡單一點?」我心裡想︰「為什麼不喜歡一個簡單的女人?卻要一個複雜的女人簡化自己去遷就你?」這是一種性格, 一種個人的取向, 沒有什麼原因。

能夠達到精神戀愛的境界, 肉體只是錦上添花而已。即使再美麗的女人或是身材超索的女人也會被飛, 最終能夠(長時間)守住男人心的是肉體以外的精神層面。

當然…永遠也有例外, 不過…那種男人應該不會愛上我。

Sunday, June 14, 2009

愛。神

人, 想play God, 想一切在自己的掌握之內, 想什麼都隨己意。當事情如意的時候, 人會覺得是自己的辦事能力高, 又能洞悉先機, 能人所不能。可是, 當人不如意的時候, 會說…自己被人陷害, 事情發生了意外, 人算不如天算, 一切都是命運… …

命運, 我們知道自己的命運嗎?
人, 到底能夠掌握屬於 神的計劃嗎?

為何我會生存在世界之中?生命, 原是 神給我們的禮物。何謂禮物?禮物是由送禮者決定, 而不是由收件人決定。每份禮物都不一樣, 比較…只會讓會讓人看到自己沒有的部份, 人會覺得同樣的部分是理所當然的, 所以, 生命從不由我們作主。

那生命之中的苦難呢?為何有人生來就是一個窮人, 什麼也沒有?苦難, 本身並非 神的禮物, 苦難多為人禍, 都是從罪而來。神, 並沒有創造苦難, 只是容許苦難發生叫人知道生命的無常與虛空。

人, 都有墮落的傾向, 事事如意順心, 什麼都手到拿來, 我們會懂得珍惜嗎?常說快樂的時光過得特別快, 但在苦難之中我們度日如年, 可是在快樂之中我們平庸乏味, 在苦難之中我們不得不提起精神從錯誤之中學習。痛苦的經歷, 是塑造我們品格的最佳裝備。在苦難之中, 神一直在看顧保守, 默默等待人去祈求, 好讓離開了 神的人們知道自己作為被造物的無力, 重修與 神的關係, 知道做人也應有一套守則。神, 看顧我們, 早已把能作不能作的事情寫在聖經之內, 只是有幾多人願意放下自我, 接受 神賜我們生命的大使命?除了自己享樂, 我們有顧念他人嗎?

最近身邊也出現了不少有心人, 為社會的不平事在默默工作, 目標不是想做個傑青, 或是做什麼驚天地泣鬼神的大事, 而是默默地為那被社會忽略了的一群爭取權益。為了別人的益處而活, 服事別人祝福別人, 乃是一件極具意義的事情。

然而, 這是一個充滿罪的世界, 人與人之間你虞我詐, 為了私慾, 重則可以殺人, 強姦, 偷竊, 輕則可以偷工減料, 索k落仔…我們以為一切都無所謂, 這些並非在苦難中的人, 愛過神嗎?聖經之內, 曾記載人的罪令神震怒。「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耶和華就後悔造人在地上、心中憂傷。耶和華說、我要將所造的人、和走獸、並昆蟲、以及空中的飛鳥、都從地上除滅、因為我造他們後悔了。惟有挪亞在耶和華眼前蒙恩。」(創6:5-8) 我們只是一群罪人, 所有都是罪人, 若 神要我們死, 那倒是易如反掌, 但今天 神卻顧念我們愛我們, 給我們機會重生, 建造屬於 神的無罪國度。

神後悔造人在地上、心中憂傷, 即使 祂有絕對的能力控制你的生死, 也讓你一再經歷人世間的種種, 希望你活得堅壯, 希望你會懂得愛… …

神愛你, 賜你生命的禮物, 但你可有愛過祂, 好好的榮 神益人嗎?若必須在人與 神之間二選一, 我的答案只有一個。

Thursday, June 11, 2009

跑步機上

昨晚是我第一次到舒X堡健身,過程也是蠻好笑的。也不記得有幾多次收到Telemarketing的電話, 什麼一個月免費呀, 好抵的優惠呀, 朋友二人同行又唔知點呀…我也無動於衷, 就是因為知道自己沒有什麼恆心, 也怕麻煩。最近, 姐姐給我轉贈了一張半年免費的舒X堡咭, 便是信用卡公司的贈品, 於是便展開了我的第一次。

到健身房做GYM, 我也不是第一次了, 因為公司可以提供健身設備, 或是到友的會所健身, 於是有一陣子…我很熱愛(!)運動。當然, 我最愛的仍是打球, 不論是網球或是羽毛球, 但是到了健身房, 跑步機便是我的最愛了。

到底是什麼時候愛上跑步呢?應該是幾年前吧,當時前男友覺得我胖, 便死命的減肥, 在嘗試多種食療(什麼助助茶呀…代餐呀…一日兩餐全麥飽呀…等等)和運動後才發現, 最有效的減肥方法便是跑步, 而且跑步是瘦得最好看的, 不像游泳…一來會一身泳衣印(即是除衫後還可以在我身上畫出衫的形狀!!真怪誕。) 二來會訓練出一身倒三角的身材(即是胸部變成肌肉+虎背熊腰=嚇走我個Market), 也不像減肥藥, 瘦起來一個病樣, 還要皮膚差又肉腍… 於是便死命的跑, 最初跑10分鐘便全身是汗加頭暈+胃痛+腳軟, 後來增加了不少運動知識, 現在我也可以跑30-40分鐘面不改容, 第二天也不會覺得累, 後來友也覺得我身體好了不少。

昨天, 第一次到舒X堡, 才知道原來(!!)有很多人健身。我到達的時間已經是晚上九時許, 竟然還是很多很多人, 他們有些已經是身型健碩的型男, 近乎八九十個大隻佬, 看得我也目瞪口呆, 嘩嘩嘩!咩野事?當然, 我仍在盡量保持(樣子)冷靜, 但是..真的有好多大隻型男呀!好些站著圍觀, 我問友︰「男人看男人有什麼好看呢?要打氣嗎?」友說︰「他們在等健身器材呀!」我︰「已經是晚上10時還要等?」而另一邊廂, 又有一大班女士在上瑜伽課, 似乎一課也有六十人?我又問︰「嘩!超多人?裡面那麼黑會不會睡著?怎看到導師的動作呢?」友又說︰「係好多女人!」

於是我們一直走到我最愛的跑步機, 展開了我的半年免費健身計劃… 有時, 真的很奇怪…若沒有姐送我咭和一直有到舒X堡健身的你陪我, 我想…我是不會無啦啦去做GYM的, 因為健身對於我, 只是在跑步機上跑步。當友一直都說不喜歡跑跑步機的時候, 我這個機械人卻是十分喜歡跑步機的。便是在跑步機上, 我的腦袋可以一片空白, 不用認路也不怕一個女人跑街, 不受天氣影響, 更有消耗了幾多卡路里的顯示…!

跑步機, 我愛你。

Tuesday, June 9, 2009

重新發現.愛

曾經寫過什麼是, 當時在我心目中愛, 是指愛情。今天回頭一看, 只是一笑置之。若說人生的目的是什麼, 也許就是發現與實踐「愛」。

人, 天生的本性是自私的。

由孩童開始便只顧及自己的需要, 父母親的愛是必然的, 以為生我就一定要愛我。那是我們認識的第一種愛。小孩的時候愛玩具, 那種愛並非必然, 但也同屬於出於自己的佔有慾, 即使再愛這件玩具, 也是為了滿足自己。那是我們認識的第二種愛。到了年紀漸長, 我們第一次為某人心動, 第一次想為某人做些什麼, 第一次想拖她的手想吻她的嘴唇仔也想接觸她的身體…, 這樣的愛也是自私的, 一切是為了令對方愛自己或是成為自己的附屬品。那是我們認識的第三種愛, 一種具條件的愛, 因為外表、家庭背景、學歷/收入…, 有時人也會錯誤地以為這也是一段必然的關係, 當然…所愛的條件消失後, 愛的感覺也變得淡而無味, 可有可無。經歷了許多所謂「愛」, 讓我們沾沾自喜的以為自己也懂, 但當那些「必然的愛」消失後, 才知道原來自己生存了幾十年 什麼也不懂, 只有無條件的付出才能夠讓愛存活下去。

每個人的心靈裡都有一個空洞。於是, 人都努力想找什麼去填補這個空洞, 希望透過金錢、名譽、地位、或是愛情去滿足自己。發現自己的空洞是一個過程, 找東西去填補然後才發現原來所有的東西都不及看不見的「愛」。就是別人無私地愛自己的時候, 空洞就被填補了, 即使是我們走到人生的盡頭, 即使我們什麼也無法帶走, 心裡還是滿足的。

愛, 讓人改變。

在參與義工活動的過程中, 明白到只要無私的付出愛, 就能夠感動別人, 叫他們得力得信心。社工說︰「那些低收入家庭的小朋友, 性格上有了改善,開始學習表達自己, 也重新建立自信心。」就當我作為他們當中的大姐姐時, 看到的不是一群頑皮小朋友, 而是一雙一雙渴慕愛的眼睛, 也許他們會虛張聲勢去做個小大人, 但其實一雙眼睛還是渴求別人的關愛, 沒有現代人眼中所謂「幸福」的他們, 比誰都更懂得所有的愛都不是必然的。

那天在義工的分享會上, 我確實的告訴別人︰「我很討厭小朋友。」不過, 由渴望別人的愛到學習無私付出的過程中, 是社工姑娘讓我深深體現「愛」, 也讓我重新認識何謂「幸福」, 投入義工工作不是妳去幫助人, 而是以愛去建立別人的信心, 讓小朋友們昂然踏上人生的每一步。內心有一股力量, 叫我很想很想為他們做些事情, 就是透過我讓他們知道愛。從來都不懂得跟小朋友相處的我, 竟然成為了他們很想靠近的大姐姐, 也叫我得著耐性去教他們大大小小的道理。

我的確很想…讓愛存活下去, 社工姑娘說她也有氣餒的時候, 就是遇上幾位熱心的義工讓她知道自己的努力並沒有白費, 說罷她便淚如雨下, 沒想到我的話竟然令堅強的她流淚, 也讓我重新發現愛的能量。

「弟兄們,在心志上不要作小孩子。然而,在惡事上要作嬰孩,在心志上總要作大人。」(林前14:20) 是的, 在心志上要作大人, 我們就是以愛去服侍別人和成就別人。

Sunday, June 7, 2009

眾裡尋.他?

今天, 又跟要好的主內姊妹談到他。他, 他, 他...已經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 時常在想到底那個人是他, 還是誰?

姊妹說︰「他會是 神所預備的嗎?不要單憑感覺去做決定, 而且妳有多肯定這個人是否合適?他會是妳所追求的男人嗎?別因為他愛妳, 對妳好而做錯了選擇。別忘記…從前是如何開始, 又是如何結束的。妳又為何想過跟他開始, 那是因為私慾嗎?」

從前是如何開始, 又是如何結束的。。。

私慾?…想走進人生的另一個階段, 卻是真的。想著向前看, 想生活在愛之內, 想找一個同路人, 想建立自己的家庭, 算是私慾嗎?不過, 若是沒有 神的祝福, 那得到 神的單身恩賜也不是一件壞事, 畢竟為建立 神的國而活, 把時間都放到有永恆價值的事情上, 應該也是一件蒙 神喜悅的事情。

想清楚, 可是應該怎樣想呢?從不同的角度觀察他, 我看到一個好男人具備的優點, 對人有愛心, 熱心社會上的不平事, 不自私而且對我很好也很關心我, 朋友多而且朋友都很尊重他, 不拘小節而且尊重我的信仰, 願意認識我的信仰, 對於家庭有承擔, 而對於我也有承諾(四年…我等得到嗎?), 甚至兩個人幾乎是沒有秘密也完全的接受, 懂我寵我而且不會是一面倒的控制我/被我控制…

可是, 友卻提醒︰「這。些。男。生。其。實。有。很。多!…他只是妳認識的第一個。」是的…是第一卻不是唯一, 不要因為感覺而盲目相信一件事。感覺, 可是感覺卻是永遠讓人做錯決定的主因, 但感覺也靠不住, 那還可以靠什麼呢?我, 顯得有點迷茫。

這一個男人, 卻很了解我。我寫什麼, 想什麼, 做什麼…他都知道。

我哭了, 他知道我的傷痕, 知道我對於家人的愛, 知道我對不平事的激烈情緒。
我笑了, 他知道我的天真, 知道我的傻氣, 知道我的鬼馬, 知道我的無聊玩意。
我怒了, 他知道我的堅持, 知道我的委屈, 知道我的難處, 知道我的憤慨。
我膽小的時候, 他會比我堅強。我堅強的時候, 他會欣賞我。我害怕的時候, 他會給我支持… …其實我並不堅強也不軟弱, 一切一切他都知道。

我問︰「你不覺得我飄忽嗎?」
他說︰「妳飄忽, 但我明白妳, 妳有好幾種模式應對不同的事情。妳這樣的變化, 我很喜歡。」
我問︰「不會覺得很麻煩嗎?」
他說︰「不會, 因為我很喜歡妳。」
我說︰「但…我不想拍拖。」
他又說︰「我不會放棄, 我會一直等妳。除了妳, 我誰也不想要。」

試問這樣的一個男人, 那個女人會不愛? 可惜, 即使這樣的接近, 這一步對於我也是舉步維艱的。要是 神所安排的, 祂必會成就這事。

「為這事,我三次求過主,叫這刺離開我。他對我說:『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所以,我更喜歡誇自己的軟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林後12:8-9)

Thursday, June 4, 2009

找尋一個伴侶

若要找尋一個伴侶, 首要當然是大家相愛, 更重要的是需要一個共同目標。

愛情只是一些虛幻的感覺, 虛幻卻很震撼, 但同時也是相當變幻莫測, 就似是信仰不能夠迷信一樣, 愛一個人也不能夠只是憑感覺行事, 愛情的感覺只能夠持續多久?最多...只有兩年半。要是在別人愛死我的時候跟我相處當然沒困難, 那只不過是愛情的上半場, 大家還是蠻投入的, 但過了受賀爾蒙衝擊愛情的下半場, 若沒有相當的認識與根基, 到頭來也只是分手/離婚收場。愛, 就是連你不愛的都接納與欣賞。

有了愛情的根基, 那共同的目標是什麼?就是人生追求的東西, 人就著自己的價值觀去選擇面前的路, 有人覺得做義工的得閒無野做去散心, 有人覺得要賺很多很多錢去為自己面上貼金, 有人覺得返教會信耶穌只是一個寄託, 有人覺得男女朋友拍拖同居搞野都是平常不過的事情...每個人的追求都不一樣, 人們認為這是個人自由, 與愛情何干?我覺得那是存在絕對的關係, 兩套全然不同的價值觀, 帶來不同的選擇。例如: 兩個人, 一個把大部分時間都花在工作上, 都沒有心思要關心自己所愛的人, 而另一個則把工餘時間都放在義工工作上, 前者可以覺得後者把時間都浪費了, 後者也可以覺得前者除了工作什麼也沒有。

曾經有人問我為什麼信了基督教, 我說在 神之內...我找到了人生的目的與意義。那人說︰「人生的意義, 對於我並不重要。」聽罷, 我知道那個人跟我不可能在朋友關係以外發展什麼。人的選擇, 顯示出人內心的價值觀。要是從前想找一個伴侶, 也許會從他賺多少錢開始, 家境如何等等去作為基本因素考慮, 後來在當義工的過程中才明白, 幸福的家庭並不是一間豪宅, 不是名貴跑車, 不是一疊銀紙, 而是由人去建立出來的關係, 當然錢是很重要, 但今時今日我希望找到的是一個對人有愛心, 包容, 富正義感, 肯承擔, 又懂得尊重別人的一個伴侶。

某天, 有人說︰「我希望我的另一半對其他人好, 比起對我好更為重要。」沒想到, 這一句話再令人感動不已。需要是基督徒嗎?這個問題對於我是非常重要, 我想...我還是希望我愛的人也愛 神, 那麼我們所追求的便是共同的目標, 一起為身邊的人祝福, 一起到國外的地方短宣, 一起把生活的一切交上, 因為 神會為我們預備所需。要是我愛你, 我希望能在天國與你一直相愛, 假使有一天我或是你先走, 我們還是會在天國再遇。

人, 能夠做的實在太少, 只可以一直祈求, 等待 神成就祂認為最合適的安排。
那個人, 會是你嗎?

善.忘

人, 是善忘的。

不論曾經…犯過的錯失, 受過的傷害, 得到的教訓, 人只需要一陣子便會忘記得一乾二淨。也許, 我已經忘記了每天還在吃的那顆用來醫治皮膚的黃色藥片, 也許, 面上的疤痕也退得快看不見, 也許我也忘掉了任性帶來的禍害…

也許, 一切都忘記了。就是因為太快樂, 人也忘了形, 再變得任性, 然而任性卻令我與神的關係變得異常疏離。疏離至一個讓我不敢面對 神的地步, 害怕神 譴責我, 然而 神卻沒有任何表示, 只是靜靜的遠離我, 不再給我支持。

為何那刻我會想起 …?那份熟悉的感覺曾是如此深入我的心靈, 然而…那只是來自血氣的感覺, 一種來自佔有的慾望, 只有慾望才會讓人衝動起來, 可是這血氣的感覺是虛無的, 並沒有什麼根基, 於是很容易便會消逝, 一切再化整為零。

故事, 似乎又在重複著。始終…人, 是善忘的。

若我想變得完全是不對, 那就讓我做一個「不正常」的人吧!正常, 對於我不再是最重要的事情, 也許…真正的愛根本就不是我們凡人眼中的正常, 或許…我根本沒有正常過。在這一刻, 誰也不能夠替代把我從罪裡救贖的 神, 那個把我從任性、沉溺、迷信、自我、及迷失之中拯救出來的 神。神如此愛我, 我卻忘記了祂。

在愛 神與愛世界之間, 竟然再次出現了矛盾, 而我面對試探, 仍是顯得軟弱無力。原來, 在不知不覺間讓別人入侵了我的心, 很久沒有試過的心痛感覺, 令人很想靠近, 也很想逃避。



“我們的祖宗在埃及不明白你的奇事、不記念你豐盛的慈愛、反倒在紅海行了悖逆。然而他因自己的名拯救他們、為要彰顯他的大能.並且斥責紅海、海便乾了.他帶領他們經過深處、如同經過曠野。他拯救他們脫離恨他們人的手、從仇敵手中救贖他們。水淹沒他們的敵人、沒有一個存留。那時他們才信了他的話、歌唱讚美他。等不多時、他們就忘了他的作為、不仰望他的指教、反倒在曠野大起慾心、在荒地試探 神。” (詩106:7-14)

沒有 神的祝福, 一切都註定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