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January 27, 2008

The Last Form of Legal Slavery


你說去看電影, 我沒想到最後會看了這齣27 Dresses《27宜嫁》(還以為你要看Cloverfield!)。電影開始時, 你問我︰「妳知不知道電影的故事內容?」我低聲說︰「講一個女子做了27次伴娘/姊妹的故事…」你帶點驚訝地說︰「妳真的是什麼電影也會去看簡介嗎?」我向你微笑而不語… …(難道我那麼喜歡看電影, 你會不知道嗎?)

故事的女主角Jane在兒時參加過表姐的婚禮後, 便愛上了參加婚禮活動, 她不單出席別人婚禮, 還會幫人搞帖﹑訂蛋糕﹑買結婚禮品, 做了27次姐妹還留下了那些「非常特別」的姊妹裙。Jane憧憬自己的婚禮, 可以穿上媽媽的嫁衣跟自己深愛的人在船屋舉行浪漫婚禮。可是, Jane暗戀多時的男上司竟戀上自己的妹妹, 而她非常喜歡的婚禮專欄Commitment更由一個marriage-hater, Kevin Doyle寫的。故事最後當然是大團圓結局, 原來自己暗戀多時的人, 只是個自己盲目地以為很喜歡的對象,那個真正關心自己的Kevin才是真命天子。

這個故事, 讓我想起另一齣我喜歡的愛情小品How to lose a guy in 10 days《10天戀愛有限期》。我們都希望自己戀上一個似是完美的他/她, 最後卻發現那個Mr/Miss Right, 就是那天天在身邊跟自己吵過不停的人。也許戀愛或婚姻, 不是如我們想像的那樣單一的幸福和甜蜜, 而是悄悄地以另一種形式出現。

朋友喜歡參加別人的婚禮(理由是可以吃一餐好的!!他鬧饑荒嗎?), 但我卻不喜歡, 所以我沒有出席過幾次 (原來少朋友也有個好處, 就是當別人被人狂炸(例如一個月內有十一餐喜宴囉…咩事!) 的時候, 我卻過著很安穩的日子!), 只當過姐姐的伴娘。老實說, 單身的我參加別人的婚禮, 心裡總有點酸溜溜的感覺, 不是不替別人開心, 可是…這些場面對我來說是太heavy了, 那些不知姓甚名誰的親戚, 那些不知道為了什麼的禮節, 那些一式一樣的菜色…還記得那些「愛的宣言」(!), 我竟然擔心自己會否最終能找到那個會當眾向我說愛的宣言和唱肉麻情歌(可以不唱歌嗎?)的人嗎?I wonder..一.一…

電影的其中一句對白是這樣的, Kevin把婚姻形容為one of the last forms of legal slavery(…嚴重!)。香港男人也把結婚說成戀愛的墳墓, 可是男人都忘記了…進入墳墓的是兩個人, 不是一個啊!失去自由的, 不單是男人啊…!當一個女人甜蜜地憧憬跟自己深愛的男人結婚, 就在許下承諾的一刻, 以為那會是一張深情的臉, 最後卻是一張似快要進入地獄(!)的樣子, 你說…這種感覺會不會太heavy?? That’s why…我時常強調女士們不要強迫男人結婚, 不要勉強男人…千萬別以為男人就範便是幸福的開始!當然, 假若幸運的妳能夠遇上一個真心愛自己的Kevin (導演也是個女的, 電影才會出現像Kevin那樣「肯下海」的男人! ), 懂得欣賞妳的內在美還願意照顧妳一生一世, 我還是會替妳感到快樂的, 不過…婚禮嘛!可待我找到那個不知道躲在那裡的Mr Right後, 我才送上我最最最真摰最誠心誠意的祝福吧!

Mr Right, 你在那裡呀?快點出來呀…喂!喂!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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